一.感想
 马丁与我有许多相似之处,起初被他对罗丝的暗恋所吸引,奉罗丝为纯洁女神是最初自己的污浊所不配,所以白手起家,学习修辞语法,基本知识…求知若渴,不屑努力。独立思考着,不断阅读求知,在与所谓“上等人”交流时也不像往日自卑,而是渴望从他们身上学到自己所不具备的,让思想不断达到新的境界,而他原本那股水手的力量在思想上也愈加凶猛。他相信优胜劣汰,奉行个人主义,而任何质疑都无法削弱其信心,无法撼动其信仰,即使无人理解,尝尝有股寂寞涌上心头,最后也只是一笑而过。马丁将追求真正的美诉诸于写书之上,为之忍尽饥寒,焚膏继晷,甚至面对爱情的砰头一击,转化为废寝忘食的写书。“早就完工的作品”,“并没有改变什么”,周围人态度的转变是基于其名声和金钱的价值。可成名之后,马丁却彻底麻木了,不会再写一个字,想一点哲学的东西,生活变得痛苦令人厌倦。最终,他读到史文朋的诗,这个最初在罗丝家中讨论的,《冥后之园》,纵入大海,“他觉得,自己仿佛在一道望不见底的大楼梯上滚下去。眼看快滚到底了,他掉到黑暗中去啦。他只知道这么些。他掉到黑暗中去啦。他刚知道这么些,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曾几何时也是如此热血的青年,为了心中的美好,向往美的东西,追求真善美。可惜并未从中受到鼓舞,信仰的基石倒塌了,上层建筑也不复存在。也没有长久地为了心中理想废寝忘食,付出一切,多么羞愧。
 杰克伦敦对于内心的描述是真实动人的,高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扣人心弦。对于普通劳动人民的刻画是多么纯朴,温良。他慷慨地报答相信他,在穷困潦倒之时给予过帮助的人,葛特露和房客玛利亚。令人相信这世界仍有真情和美好。
 马丁是一出悲剧,为罗丝的束缚住资产阶级的传统与礼仪而惋惜,马丁成名后,罗丝的一切挽回也都变了味,一切都无法挽回了。也为马丁失去了与老友之间的曾经单纯的快乐,失去了最初水手生活的那份深刻感惋惜,即回忆无法复刻,无法重来,那份特殊环境下的氛围和心境不再,曾经那个不受资产阶级待见,但是爱好打架,受到同阶层欢迎,满怀激情的最初的马丁不在。
 马丁累了,他像之前在洗衣房的那个畜牲一样写作,要取得名声和金钱,因为这是为了罗丝和爱情。可他成名之后,罗丝已经离开了他,这一切没有了意义;他认清了上层社会的腐朽与虚伪,与最初的想象完全相反,价值观念的不同让他无法真正融入也不愿融入;他的思想与阶层也和最开始同他一道的底层阶级,水手工人们疏离太远,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归属感了;当他功成名就,达到顶峰之后,他一向信奉的个人英雄主义哲学也无法在给他提供更深层次的意义和满足感了,失去了人生意义和方向…彻底的孤立与寂寞,造成令这个悲剧的结局。
二.摘抄
序
他在一九○七年发表的叙述他流浪经历的回忆录《我在社会底层的生活》中沉痛地写道:“在美国各地,我曾一再地在山上的大厦乞讨时遭到拒绝;而从溪边或沼地上的窝棚里却总能得到吃食,那里破窗户上塞着破布烂袄,做母亲的劳累过度、形容憔悴。你们这帮自以为乐善好施的人啊!到穷人中间去向他们学习吧,因为只有穷人才是乐善好施的。……丢一块骨头给狗算不上慈善行为。慈善行为乃是,当你像狗一般饿得发慌时,和狗一起啃一块骨头。”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人间地狱里打过滚的苦命人,才写得出如此感人肺腑的章节。
这样,以“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为口号的马克思主义和歌颂英雄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就同时并存在他的思想深处。一直到死,他永远在两者之间摇摆、徘徊,始终没有解决这世界观中的基本矛盾。
一
他总算叫她讲她自己熟悉的话了,当她滔滔不绝地往下讲的时候,他拚命用心听着,弄不懂她那个漂亮的脑袋里竟会藏着那么许多知识,一边陶醉在她脸上的苍白的美色里。他听得懂她的话,尽管从她嘴里熟极而流地掉出来的那些生疏的字眼儿,以及他头脑里从未印进去过的批评词句和思想方法,叫他大伤脑筋,然而这些词句和思想方法刺激着他的思想,叫它兴奋。这就是精神生活,他想,这就是美,既温暖又奇妙,他绝对想不到竟会是这么样的。他忘掉了自己,用饥渴的眼睛紧瞅着她。这个女人值得你为她而活,去赢得她,为她奋斗——对,还值得为她死呢。书上说得不错。世界上真有这种女人。
他一边也在听着,可是只顾紧瞅着对方,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死盯着不动,也不知道自己本性里一切男性的气质全闪耀在这双眼睛里。可是她,虽然对男人的世界简直什么也不了解,身为一个女人,还是强烈地感觉到他这双火辣辣的眼睛里的力量。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这样看过,这叫她发窘。她说话结结巴巴的。她在发表的议论的线索也找不到了。他叫她着慌,可是说来也怪,被他这么瞧着,又叫她喜欢。她的教养警告她:有危险,要出错儿,这是微妙、神秘而又诱人的;同时她的本能却在她身子里响起号角般的声音,怂恿她越过等级、身份、得失,来接近这个从另一个世界里来的旅人,这个粗手粗脚的小伙子,手上带着伤痕,不习惯戴硬领,脖子上给磨出一道红痕,这个小伙子,再明白也没有,被粗俗的生活玷污了,弄脏了。她是洁净的,她的洁净的本性起了反感;可是她是女人,她正巧刚刚开始懂得做女人的矛盾。
可是眼前有急于要办的事逼迫着他,他就一下子打消了记忆中那些千变万化的情景。他明白必须站起身来,让人介绍,因此心情痛苦地好歹站了起来,站在那里,裤子上膝盖的地方鼓起着,两条胳膊软弱无力而滑稽可笑地垂着,绷着一张脸来迎接这场临到头上的考验。
三
她的肉体不仅仅是她灵魂的衣装。它是她灵魂所放射出来的一种物体,是她的神性的纯洁而优美的结晶。他发觉了她的神性,不由得吃了一惊。
于是他的雄心马上怂恿他去争取永久的生命。他给她担水都不配——这他明白;那天晚上他能够看到她、跟她待在一起、跟她讲话,真是天大的幸运、奇妙的意外。这是桩侥幸的事。不是靠本领换来的。他不配有这种好运。他的心情本质上是虔诚的。他谦卑、温顺,满怀着贱视自己和低声下气的心情。罪人们就是怀着这种心情来到忏悔座[1]的。他被定了罪。可是,正像温顺而卑贱的人们在忏悔座看到了几眼他们未来的光明正大生活的美景,他也同样看到了几眼占有了她以后会达到的境界。可是,这种对她的占有是虚无缥缈的,跟他一向所了解的那种占有全然不同。雄心鼓着疯狂的翅膀,直冲云霄,于是他看到自己跟她一起攀登高峰,跟她有共同的想法,跟她一起欣赏美好和崇高的事物。这是他想望中的灵魂的占有,圣洁得没有一点儿粗俗的成分,是一种自由自在的精神上的同志关系,这关系他无法想象究竟是怎么样的。他也不去想它。这方面,他压根儿什么也不想。感情篡夺了理智的地位,于是他被过去从没体验过的感情弄得直打哆嗦,心里卜卜跳,在感觉的海洋上美妙地漂流着,那里,感情本身变得崇高,超脱了凡俗,超越了生命的顶巅。
四
“罗丝!”他想不到一个简单的音节竟会如此动听。这音节叫他听着喜欢,他一遍遍地念着,渐渐陶醉了。“罗丝!”这如同一件法宝,一个用来呼召的有魔法的字眼儿。他每念一次,她的脸蛋儿就闪闪烁烁地出现在他面前,把那堵肮脏的粉墙布满一片金光。这片光辉并不局限在这堵墙上。它伸展到无穷尽的远方,他的心灵就在这片深邃的金光里四处找寻她的心灵。他身子里最美好的品质像壮大的浪潮般倾泻出来。一想到她,就使他变得崇高、纯洁,使他变得更好,使他想变成一个更好的人。
六
另外有天晚上,他的熬夜守望得到了报酬:看见罗丝在二楼的一扇窗前出现了一会儿。他只看到她的头部和肩膀,还有她抬起的两条胳臂,因为她正对着镜子在梳头呢。这只是一刹那的事,可是对他说来,这是长长的一刹那,当时他的血液化成了美酒,在血管里歌唱。一转眼,她就拉下了窗帘。可这正是她的房间——他发现了这一点;此后,就时常溜达到那儿去,躲在街对面一株黑黝黝的树下,吸着烟,一支支的吸个不停。
七
“现在,来谈我想谈的事吧。我从没走进过这样的房子。一个星期以前,我来到这里,看到了这一切,看到了你、你母亲、你弟弟,还有这一切——啊,我喜欢这一切。我听到过这一套东西,在有些书上面看到过这一套东西,当我对你的房子四下打量的时候,啊哟,书本上写着的事全变成了事实啦。可是我想说的是:我喜欢这一切。我想得到这一切。我现在就想得到。我想呼吸你在这房子里所呼吸的空气——这种空气里,充满了书本、图画和美丽的东西的气味,在这里,人们放低了声音讲话,他们是洁净的,他们的思想也是洁净的。我一向呼吸的空气里可掺和着饭菜、房租、垃圾、马尿[11]的气味,再说,人们谈的也全是这一套。哦,当你在屋子里走过去亲你母亲的时候,我觉得那是我一辈子看到过的最美的景象了。我看到的世面可真不少,不知怎么着,我比多半跟我厮混在一起的人们看到的世面要多得多。我喜欢看,我看了还想看,我想换一个世面看看。
“可是我还没讲到我的本题。现在听好。我想一步步地发迹,过着像你在这所房子里过的生活。生活不仅仅是马尿、苦干和到处浪荡。那么,我怎么样能发迹呢?打哪儿着手,哪儿开头呢?你知道,我情愿靠苦干来打天下,讲到苦干,多半的人们可都甭想干得过我。我只消开了一个头儿,就会整天整夜地干。也许你觉得滑稽,我竟来请教你这一切事。我知道我最不应该来请教的人就是你,可是我不知道还有谁可以请教——除了阿瑟。也许我该去请教他。要是我——”
八
他同时又被在书本上看到的高尚的思想和美弄得崇高了。这使他比过去更坚决地相信,在他的上面,在罗丝跟她家庭的那种圈子里,所有的男女全怀着这种思想,体现着这种思想。在他生活其中的下层是那些低贱的人们,他过去一辈子沾染了不少低贱的品质,如今巴不得把它们清洗个干净,向上爬到那个纯化的王国里,那边住的是上层阶级。他整个童年时期和青年时期都被一种暧昧的不安情绪所困扰着;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可是他实在一直在枉想追求着什么,直到他碰到了罗丝才有了着落。如今他的不安情绪变得又剧烈又痛苦,他终于明白,清楚而肯定地明白,他必须获得的正是美、才智和爱情。
他是野蛮不羁的,然而,他对她却是如此俯首帖耳,这叫她暗地里觉得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同样的,她还感到了一般人都有的那种直想驯服野兽的冲动。
九
这一大幅复合的幻景以光的速度在他眼前一闪,没有岔断两人的讲话,也没有打扰他冷静的思路。在他想象中的银幕上,他看到自己跟这个甜蜜、美丽的姑娘,在一间满是书籍和油画、有高雅情调和文化气息的屋子里,面对着面,用正确的英语交谈着,这一切都被一道光度不变的强光照亮着;同时,还有一幕幕与之对立的场景,排列在这幕场景两旁,一直到这银幕最遥远的边缘才消失,每一幕都是一幅图画,他呢,是个看客,可以随心所欲地要看哪幅就看哪幅。他眼前是飘飘忽忽的烟云和一缕缕阴郁的雾气,在一道道怪亮的红光前消散,他就透过这烟雾,看着这些另外的场景。他看到有些牧牛郎靠在酒吧上,呷着烈性威士忌,只听得一片色情的粗话,他还看到自己跟他们在一起,跟最无法无天的人一起喝酒、骂人,要不,跟他们坐在一桌,头顶上是冒着烟的煤油灯,一方面筹码的的嗒嗒响,纸牌在分发。他又看到自己,打着赤膊,赤手空拳的,在萨斯奎哈纳号的水手舱里跟利物浦红鬼大打出手;他还看到约翰·罗吉斯号的鲜血淋漓的甲板,在那个试图起义的灰蒙蒙的早晨,大副躺在主舱舱盖上,在垂死中痛苦地折腾着,船老大手里的左轮喷着火、冒着烟,大伙儿愤怒得脸都走了样,活像畜生一般,嚷着下流的咒骂话,在他身边倒下去——跟着,他又回到中央的那幅场景里,在那里,不变的光线下,什么都是平静而洁净的,在那里,罗丝坐着,在四周的书籍和油画当中跟他交谈;他还看到那架大钢琴,她等会儿就会去弹给他听的;他还听到自己讲的精挑细选、用字正确的话在回响着:“可是话说回来,或许我特别具有当作家的素质呢?”
十
他过去从来不敢写伟大的事物,不敢写那种在自己心里像一团烈火般焚烧的美的精神。等他完成这篇文章的时候,它会是另外一副面目了。他想到这篇文章一定会美得不得了,简直吓坏了,于是他的思想又是一闪,放胆责问自己,干吗不能像那许多大诗人一样,用崇高的诗歌形式来把这种美讴歌一番呢。再说,还有他对罗丝的爱情中那一切神秘的喜悦和心底的惊叹呢。他干吗不能像诗人们一样,把这些事物也讴歌一番呢?他们唱过爱情之歌。他一定也要这么干。上帝哪!——
他耳朵里听到自己这一声感叹语的回响,不由得吃了一惊。心情恍恍惚惚的,他刚才竟说出声来啦。血液一阵阵地涌上他的脸,掩没了脸上的紫膛色,使这阵羞愧的红潮打硬领边一直漫到头发根。
十一
他念了好多篇短篇小说给她听了以后,发现了这一点,就是她喜欢大团圆的结尾。
“这篇小说真了不起,”她说,在洗衣盆边直起腰来,疲乏地叹了口气,用红润润的、冒着热气的手抹掉前额上的汗水,“可是也叫我伤心。我真想哭。说来说去,世界上就多的是伤心事儿。想想开心的事儿,会叫我开心的。啊,要是他娶了她,然后——你不介意我这么说吧,马特?”她战战兢兢地问。“我不过有这种看法就是了,我怕这是因为我很疲乏才这样想的吧。可是不管怎么样,这小说还是了不起的,太了不起啦。你打算把它卖给谁?”
他不肯把《海洋抒情诗》给任何人看,连编辑先生们也不给。他对编辑不信任了。然而,他不肯把《海洋抒情诗》拿出去的原因也不是为了不信任。他觉得它们实在太美,一定要把它们留着,等到那个遥远、光荣的日子来到,那时候他胆敢把自己写好的东西念给罗丝听,跟她一起欣赏。为了那个日子,他才把它们留在手边,一遍又一遍地朗读着,直到背得出来。
在醒着的每一刹那,他生活着,在睡着的时候,他也生活着,他的主观意识在那失去知觉的五个钟点里奔放不羁地活动着,把当天想过的念头和发生过的事交织在一起,变成奇形怪状而不可思议的东西。实际上他一刻也没有休息,换了一个差一点的身体,或者一个不太健全的头脑,准会全部垮台,爬不起来。他傍晚去拜访罗丝的次数也愈来愈少了,因为眼看六月快要来到,她那时候就要得到学位,结束大学生活了。文学士!——他一想到她的学位,就仿佛她正从他身边跑开去,快得追都追不上。
她每星期留一个下午让他去看她,他因为到得晚,时常留着吃了晚饭,饭后听了音乐才走。这些日子是他的大喜日子。那座房子里的气氛,跟他自己住的地方那么天差地远,加上跟她亲近的那种福分,使他每去过一次之后,更加强了向上爬的决心。尽管他内心里蕴藏着美,还怀着强烈的创作欲,他奋斗的原因实在还是为了她。他本来是,也永远是个恋人。他把其他的一切都从属于爱情。比他在思想领域里的冒险更伟大的是他的爱情的冒险。世界本身之所以奇妙,并不是由于那些在不可抗拒的力的推动下组成这个世界的原子和分子的关系;使它奇妙的是这个事实:罗丝就生活在这世界上。在他半辈子所认识的或者梦想到的人当中,她是最奇妙的人啦。
他接着认清了这回事的重大意义,心房就怦怦地跳,怂恿他去争取做这女人的情人,这女人并不是什么从别的世界里来的天仙,实在也不过是个女人,嘴唇也会被樱桃染上颜色。这个想法真大胆,叫他发抖;可是他的整个心灵在欢呼,理智在得意洋洋地高歌,叫他放心,他想得正对。他思想上所起的这种变化,她一定也觉察了几分,因为她顿住了不念下去,只顾抬头望着他,脸上笑盈盈的。他的视线从她的蓝眼睛上往下移,移到她的嘴唇上,一看到那樱桃渍就叫他差一点发狂。他的胳膊差一点刷地朝她伸出去,一把搂住她,像他从前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时那样。她仿佛朝他冲着身子,期待着,他用尽全部意志的力量才克制住了自己。
十二
他把靠近她的那条胳膊一屈——微微的一屈,暗里带点儿试探性,不好算是邀请,就那么随随便便的,好像他走起路来一向是这样的。跟着,一桩了不起的事发生啦。他感到她的手搁上自己的胳膊。这一接触,一阵阵美妙的刺激就贯穿了他的身子,有那么几秒钟,他感到甜蜜非凡,仿佛离开了坚硬的大地,跟她一起在空中飞翔。
你是谁呀,马丁·伊登?当夜回到自己屋里,他冲着镜子里的影子问。他对自己的影子诧异地凝视了好半晌。你是谁呀?你是干什么的?你是什么身份呀?凭你的身份,你就只配爱丽茜·康诺莱那样的姑娘。你只配跟那劳动大军,跟所有的下贱、粗鄙、丑陋的人们待在一起。你只配在满是臭气的肮脏环境里,跟牛马和苦力待在一起。眼前就闻得到烂蔬菜的气味。土豆正在腐烂。闻呀,你这该死的,闻呀。可是你竟胆敢打开书本来读,倾听优美的音乐,学会怎样欣赏美丽的油画,讲正确的英语,想你自己同阶级的人们中谁也不会想的念头,叫自己从牛马和丽茜·康诺莱那种娘儿们身边跑开,去爱上一个苍白的天仙般的女人,她离开你可有十万八千里,生活在高高的星空中哪!你是谁呀?你是干什么的?你这该死的!你到底做得到吗?
他对镜子里的影子挥挥拳头,在床沿上坐下来,张大着眼睛做了一会儿梦。接着,他拿出笔记本和代数书,一心一意地做二次方程式,不觉时光流逝,星辰黯淡,灰蒙蒙的曙光泻照上他的窗台。
十五
“我打垮了你,盘儿脸!我等了十一年,可终究打垮了你!”
他膝盖直打战,他感到有气无力,于是摇摇摆摆地回到床边,身子往下一沉,坐在床沿上。他还是被过去的生活所掌握着。他对屋子里四下望望,感到困惑、惊慌,弄不懂自己在什么地方,直到看到了屋角里那堆稿件才明白过来。于是,回忆的轮子朝前滚过了四个年头,他才意识到“现在”,意识到他所看过的书、从书中见到的天地、他的梦想和雄心,以及他对一个苍白的精灵般的姑娘的爱情,这姑娘生性敏感、娇生惯养、空气般轻灵,她只消看到一眼他刚才经历过的场景——看到一眼他跋涉过的肮脏生活——就准会给活活吓死。
他站起身来,跟镜子里自己的影子打了个照面。
“原来你打泥沼里爬起来了,马丁·伊登呀,”他一本正经地说。“你在万丈光芒里擦干净自己的眼睛,把身子探进星空,跟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一样,‘摆脱了残暴的兽性’[6],并且从一切强有力的权威手里夺取最好的命运。”
他更仔细地打量自己的影子,不禁笑起来了。
“有点儿歇斯底里,有点儿戏剧腔,呃?”他问。“啊,别在意。他打垮了盘儿脸,你也会打垮那批编辑老爷的,哪怕得花上两个十一年才办得到。你现在不能住手。你只好干下去。必须打到底,你明白。”
十七
他躺在树阴里,漫无目标而吃力地看报,一连好几个钟头,只顾仰天躺着,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他昏昏沉沉,开不动脑筋,然而心里也明白,自己对自己是不满意的。他对自己起了反感,好像自己堕落了,要不本来就是个下流坯。他身子里的神性的品质全被磨灭掉了。勃勃的雄心给弄得麻木了;他死气沉沉,感觉不到雄心的刺激。他死去了。他的心灵仿佛死去了。他是一头畜生,一条干活的牲口。他觉得那穿过绿叶、直射下来的阳光也没有什么美,蔚蓝色的天宇也不像过去那样跟他细声低语,暗暗吐露宇宙的伟大和种种不吐不快的秘密了。生活枯燥乏味得叫人受不了,他嘴里尝到的生活的味儿是苦的。他心灵里那面洞察一切的明镜上,给拉上了一幅黑色的帷幕,幻想躺在一间昏暗的病室里,那儿一线光明也透不进。他很羡慕乔埃,在那边村子里,心情暴躁,在酒吧内痛饮,脑子里好像有些蛆虫在咬啮着,伤感地思量着伤感的问题,心里可怪痛快的,喝得酩酊大醉,欢天喜地,全忘了星期一早晨一到,接下来又是一星期叫人死去活来的苦役。
十九
他还看到他们往后那些年头里的生活情况:他看到自己和罗丝在工作之余,在舒适、幸福的生活里,朗读、讨论着诗歌,她坐在地上,靠在许许多多靠垫当中,一边念诗给他听。这是他们未来的生活的主调。他看到的老是这样一幕景象。有时候,由他来念,一条胳膊搂着她,她呢,靠在他身上,把头搁在他肩上。有时候,他们俩一块儿埋头看着书上这些美的诗行。再说,她也爱好大自然,于是他凭着丰富的想象力,把他们读诗的场合时常变换——有时候,他们在四面峭壁的封闭的山谷里读诗,要不,在高山的草原上,还有,在灰白色的沙丘边,脚边泛着一弯浪涛,要不,在某个遥远的热带火山岛上,那儿,瀑布冲泻下来,变成一阵水雾,冲入海洋,像一片片水汽组成的薄幕,随着每一丝飘忽的微风摆动、打颤。可是,在这些景色的前面,总是坐着他和罗丝,两个美的主宰,永远在念诗,分享着幸福,而在这些景色的后面,在那大自然的背景后面,总是模模糊糊而朦朦胧胧地出现着工作、成就和挣来的金钱,这些钱使他们可以在世界上自由自在,并充分享受它所有的财富。
二十
月亮还没有爬上来,罗丝眼睁睁地望着星光灿烂的苍穹,跟马丁一句话也不谈,心里突然掀起一阵寂寞之感。她对他瞥了一眼。一阵风把船吹得向一边倾侧,甲板都给湖水打湿了,他一只手握住舵柄,一只手抓住主帆索,把船头微微贴近风向行驶,一边紧盯着前方,想看清那就在近旁的北岸。他不知道她正盯着自己在瞧,她呢,目不转睛地打量着他,胡思乱想地思量着那别扭的心灵,它竟然叫他这才能出众的青年,浪费时间来写些注定不出色而一定失败的小说和诗篇。
她目光溜到他那截在星光里依稀可辨的壮健的脖子上,还溜到那一动不动的脑袋上,于是过去那股想把双手搁在他脖子上的欲望又油然而生了。她厌恶的那股力量,偏偏把她吸引住了。她的寂寞感愈来愈强烈了,她感到疲乏。船往一边倾侧着,使她坐得很不舒服,她想起他那回治好了自己的头痛,还想起他那给人抚慰的本领。他就坐在她身边,离得很近很近,那条船呢,仿佛有意朝他倾侧,要把她送过去似的。这当儿,她心里产生了一股冲动,想偎在他身上,把身子紧挨在他那有力的身子上——这股冲动是暧昧而不明确的,她刚在估量的当儿,它就主宰了她,使她偎到他身上去了。要不,这是船侧了一侧的关系吗?她不明白。她始终没有弄明白。她只明白,自己偎在他身上了,而这份舒服而安宁的感觉真是美妙极了。也许是船的不是,可是她也不想去矫正它。她偎在他肩上,偎得很轻,可是偎总是偎呀,而且等他挪动了一下身子,让她靠得更舒服一点的时候,她还是偎着不动。
这回事真是疯狂,可是她不愿多去想它。她不再是过去的她了,她是一个妇人,怀着妇人的执著的欲望;虽然她偎得很轻,这欲望却似乎已经满足了。她不再感到疲乏了。马丁不说话。他要是一说,这着魔似的情景就会烟消云散。可是,他的秘而不宣的求爱方式使这局面维持下去。他觉得迷迷糊糊、昏昏沉沉。他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这回事太美妙了,绝对不可能是真事,准是神志昏迷时的幻想。他克制了狂热的欲望,才没有放掉帆索和舵柄,把她一把抱在怀里。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他想,幸亏帆索和舵柄使他的双手没有空,把诱惑支使开去。然而,他把船头更贴近了风向行驶,老着脸皮让风打帆上漏过去,这样可以慢一点抵达北岸。因为一到岸就不得不掉头,就会不能再偎依在一起啦。他熟练地驾着船,使船慢慢儿地行驶,然而并不惹起那几个在争论的人的注意,心想幸亏自己经历过万分艰苦的航行,学会了驾驭海洋、船和风的本领,他才可以这样驾船,使她坐在自己身边,她那可爱的身子偎在自己肩上,使这一夜成为一个奇妙的良宵。
她想到这里,不禁乐得心花怒放。她真的成为一个妇人了,有一个男人正打算向她求婚呢。这对她的一切女性的本质来说,是一种挑逗。她的整个身心,构成她的一切,被刺激得哆嗦起来。这个想法在她头脑里飞舞,像一只扑火的灯蛾。她竟然设想马丁怎样开口求婚,自己代他说起话来啦;她还在心里念叨着自己的一套拒绝的话,好意地把话说得婉转一点,劝他好好儿做个高尚的男人。尤其是,他必须把香烟戒掉。她要坚持这一点。啊,不,她根本不能让他开口求婚。她可以阻止他开口,她跟她母亲说过她会这样做的。她脸上红通通、心里热辣辣,依依不舍地把这幕出现在脑海里的幻景打消了。这破题儿第一遭的求婚不得不展期举行,换一个更吉利的日子,换一个更合适的求婚者。
二十一
书本从他手里滑出来,掉在地上,他们懒散地坐着,默不做声,眼睁睁地眺望着梦一般的海湾,眼睛也入了梦,视而不见。罗丝斜眼睨着他的脖子。她并没有朝他靠过去。她是被某种身外的力量,某种比地心吸力更强、跟命运一般坚强的力量拖过去的。距离只有一英寸,靠过去就得了,结果她一点也没有采取主动,就达到了目的。她的肩膀碰上他的,像蝴蝶碰上花朵一般轻盈,而对方碰上她的肩膀的力量也同样的轻盈。她感到他的肩膀贴住自己的,于是他浑身起了一阵哆嗦。这该是她缩回来的时候啦。可是她变成一台不由自主的机器了。她的一举一动超出了她意志的控制范围——一阵美妙的如醉如痴的感觉袭上她的心头,她根本想不到什么控制,什么意志了。他的胳膊开始偷偷地抄到她身子后边去,要把她搂住。她乐得心痒难熬,等待着这条胳膊慢吞吞地过来。她等待着,自己也不知道等待着什么,气喘吁吁的,嘴唇发干、发烫,脉搏怦怦地跳,心焦得浑身上下的血液直发烧。那条绕着她腰肢的胳膊提起了一点儿,把她慢慢儿地、轻怜蜜爱地拖过去。她再也等待不下去啦。她有气无力地喘了一声,完全主动地凭着一股冲动,事先也没有考虑过,就一头倒在他胸膛上。他的头马上低下来,嘴唇一挪近,她就飞也似地把自己的迎上去。
这准是爱情,在她那仅有的清醒的一刹那里,她想。这要不是爱情,那才丢人呢。这准是爱情,不可能是别的。她爱着这个把胳膊搂住她、嘴唇亲着她的男人。她把身子扭呀扭的,更紧地贴在他身上。隔了一会儿,她把身子从他怀抱里挣出了一些,突然乐极忘形地举起双手,搁在马丁·伊登给太阳晒黑的脖子上。满足了的爱情和欲望把人折磨得那么厉害,她不禁低低呻吟了一声,松开双手,半醉半醒地躺在他的怀里。
一句话也没有讲过,接下来好半晌还是一句话也不讲。他两次低下头来,亲她的嘴,每次她都把嘴唇怯生生地迎上去,她的身子痛快地紧贴在他身上。她紧紧地偎依着他,不肯放松,他呢,一边坐着,把她半个身子搂在怀里,一边用视而不见的眼睛凝视着海湾对面那模糊一片的大城市。这一回,他头脑里没有幻景了。只有一片五光十色的火焰在跃动着,像那天的天气一般温暖,像他的爱情一般温暖。他朝她低倒了头。她开口了。
“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她悄没声儿地说。
“从一开头,刚一开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爱上了你。我当时就发疯似的爱上了你,打那时候起直到现在,我反而变得愈来愈疯狂。我现在真疯狂透顶了,亲人儿。我简直是个疯子啦,我乐得神魂颠倒。”
“我庆幸自己是个女人,马丁——亲人儿,”她深深地喘了口气说。
他把她紧搂在怀里,搂了一次又一次,接着问:
“那你呢?你什么时候第一次知道的?”
“嗯,我一直知道的,差不多一开头就知道的。”
“那我可真是个亮眼瞎子!”他叫起来,声音里带着懊恼的口气。“我直到刚才那一刻,当我——当我吻你的时候,才明白过来。”
“我不是这意思。”她把身子挪开了一点儿,瞅着他。“我是说,我差不多一开头就知道你爱上了我。”
“那你呢?”他追问一句。
“我是一下子突然发觉的。”她讲得十分缓慢,眼睛热辣辣、水汪汪,眼皮扑闪着,腮帮上泛出一层薄薄的红晕,停留着不肯褪。“我一直不知道,直到刚才——你把我搂在怀里的时候。再说,我一直没想到要嫁给你,马丁,直到刚才。你怎样使我爱上你的?”
“我不知道,”他笑着说,“只知道我不会别的,只会爱你,因为我爱你爱得那么厉害,叫铁石心肠也会软化,更不用说你这个有血有肉的女人的心啦。”
“这可跟我过去心目中的爱情大不相同,”她前言不对后语地说。
“你原以为爱情会是怎么回事呢?”
“我原来不以为会是这么回事。”她这会正直勾勾地望着他的眼睛,可是说下去的时候,又低下眼光来,“你知道,我过去不知道爱情是这么样的。”
他又想把她拉过去,可是只把那条搂住她的胳膊试探性地动了一下,因为生怕自己显得太贪得无厌。可是他马上觉得她的身子顺从地挨过来了,于是她又紧紧地被搂在他的怀里,嘴唇贴在嘴唇上。
“我家里的人会怎么说呢?”她突然惊慌起来,趁一次接吻中断的当儿问道。
“我说不上来。可是随便我们什么时候想知道,那还不容易!”
“要是妈妈反对怎么办?我真怕告诉她。”
“那我来告诉她好啦,”他自告奋勇地说。“我知道你母亲不喜欢我,可是我能使她回心转意。一个人赢得到你,就什么都赢得到。要是我们得不到——”
“那么?”
“啊,那我们还不是一样地相亲相爱!可是,实在不用担心不能使你母亲同意我们结婚。她疼你疼得厉害呢。”
“我可不愿伤她的心,”罗丝忧虑地说。
他真想安慰她说,做母亲的不会那么容易伤心的,然而说出口的却是:“爱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哪。”
“你知道,马丁,有时候你叫我害怕。我现在一想到你,一想到过去的你,就不由得害怕。你必须待我非常非常地好。记住了,我到底不过是个孩子。我从没恋爱过。”
“我也没有。我们俩都是孩子。而且我们比大多数人都幸运,因为我们彼此之间发生了初恋。”
“那怎么可能呢!”她叫起来,倏地使劲一挣,挣出了他的怀抱。“对你来说是不可能的。你当过水手,说起水手,我听到过,是——是——”
她言语支吾,说不下去了。
“是惯常每个码头都有个老婆的,对吗?”他提醒说。“你是这个意思吗?”
“嗯,”她小声地回答。
“可那又不是爱情。”他振振有词地说。“我到过不少码头,可在我第一次见到你的那晚以前,我从没尝到过一丁点儿爱情的滋味。你知道,我道了晚安,离开了你的家,差一点给逮去。”
“逮去?”
“对。警察当我喝醉了,我实在真是醉了——对你的爱情使我陶醉了。”
“可你刚才说我们俩都是孩子,我就说对你来说是不可能的,可是我们扯到别的地方去了。”
“我刚才说我从没爱过谁,只有你,”他回答。“你是我第一个爱人,实实在在是第一个。”
“然而你当过水手,”她不同意。
“这又有什么关系,你总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呀。”
“以前还有过女人——别的女人——哇!”
叫马丁·伊登大吃一惊的是,她竟嚎啕大哭起来,要连连地亲吻,连连地爱抚,才止得住。这会儿,他头脑里尽想着吉卜林的那句诗:“上校太太和裘蒂·奥格莱迪,骨子里原是亲姐妹。”[3]他认为这说得真对;尽管他看过的那些小说使他相信不是这么回事。他受到了那些小说的影响,一向以为在上层阶级只有正式的求婚方式才行得通。在他出身的下层,小伙子跟姑娘靠接触交往来赢得彼此的心,原是挺无所谓的;可是高高地住在上层的那些高贵的人物,竟也用同样的方式恋爱,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实在错的是小说。这儿就有个证明。同样的一套爱抚拥抱,不用说话来帮忙,对工人阶级的姑娘有效,对工人阶级以上的姑娘也同样有效。她们全是一样的女人,说到头来,骨子里原是亲姐妹;如果他记得看过的斯宾塞的作品,他原会知道这些事的。他一边把罗丝抱在怀里,安慰着她,一边想到上校太太和裘蒂·奥格莱迪骨子里原是简直不相上下的,心里得到莫大的安慰。这使罗丝跟他自己更接近了,使她成为可以亲近的了。她可爱的肉体跟任何人的一样,跟他自己的也一样。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碍他们的结合。阶级差别是唯一的差别,然而阶级是外在的。这是可以摆脱的。他在书上看到过,有个奴隶爬到了罗马显贵的地位。既然如此,那他也可以爬到罗丝身边啦。除了她的清白、圣洁、教养和超凡脱俗的灵魂美以外,她在基本上属于人性的种种地方,实在跟丽茜·康诺莱和所有属于丽茜·康诺莱那一路的女人是一模一样的。她们可能干的一切,她也全可能干。她会爱,会恨,说不定也会发歇斯底里;再说,她当然也会忌妒,她现在就在忌妒,在他怀里发出最后的一阵抽泣。
“再说,我比你年纪大,”她张开眼睛,抬眼望着他,突然说,“大三岁呢。”
他的回答是:“别多说,你还是个孩子,我在经验方面要比你大四十岁。”
实在,就爱情方面来说,他们俩都还是孩子,他们吐露起爱意来,也像一对孩子那么天真幼稚,尽管她塞满了一脑袋的大学教育,他脑袋里满是科学的哲学思想和确确实实的生活经历,还是如此。
白天的光辉在迅速消逝,他们一直坐着,谈着情侣们惯常谈的那套话,想到爱情的神妙以及把他们如此奇异地投身在一起的命运,感到惊奇,并且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俩相亲相爱的程度,从来没有哪对情侣达到过。他们还偏喜欢尽讲着对彼此第一面的印象,讲了一遍又一遍,并且老是想分析他们对彼此的感情到底是什么、到底有多深,结果是白费心思。
西方地平线上的云堆吞没了落日,天边变成一片玫瑰色,天顶也闪亮着这同样的给人温暖感觉的色彩。他们四下全是一片玫瑰色的光辉,沐照着他们,这时候,她唱着“再会吧,甜蜜的一天”。她轻柔地唱着,靠在他摇篮似的臂弯里,一双手给握在他的手里,两个人心心相印。
二十三
这一切他全认识到,可是这并不影响他对她的爱情,也不影响她对他的爱情。爱情是万分美好,万分崇高的,他呢,又是个万分忠诚的恋人,因此万万不肯用批判性的意见来糟蹋爱情。罗丝对艺术、道德品行、法国革命或者平等选举权抱着不同的看法,可这跟爱情又有什么相干呢?这些全是思想活动,然而爱情是超出理智以外的;它是超理性的。他不能贬低爱情的价值。他膜拜着爱情。爱情待在高山之巅,在理智的谷地之上。爱情是生活的升华,人生的绝顶,它难得出现。幸亏他钻研了心爱的那些科学的哲学家的学说,他懂得了爱情在生物学上的意义;然而他用这种科学推理方法更进一步地思考,得出结论;爱情是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目的,爱情是不可置疑的,必须被看作人生的最大报酬。因此,他认为恋人比任何生物都更幸福,想到那种“天字第一号的恋人”,超脱了尘世间的万物,超脱了富贵和物议、舆论和赞美,超脱了生命本身,“愿为一吻而死”,真叫他欢喜。
二十九
“哪儿的话!我说得再正经也没有。你仍旧相信‘平等’,然而你在为大企业工作,而那些大企业正一天天地在忙着消灭平等。只因为我否定平等,只因为我所肯定的原则正就是你所奉行的原则,你就管我叫社会主义者。共和党人是平等的死敌,尽管他们多半嘴上就喊着平等的口号,来对平等作战。他们用平等的名义来消灭平等。因此我才说他们是愚蠢的。说到我自己,我是个个人主义者。我相信‘捷足先登、强者必胜’。这是我从生物学上学到的道理,或者退一步讲,自以为学到的道理。我说过,我是个个人主义者,而个人主义正是社会主义的世代相传、天长地久的敌人。”
三十
他的力量一阵阵浪潮般冲击着她;这会儿,他的意志跟她的愈拚命地对抗,她也愈强烈地感到对方的吸引力。过去一向从他身子里流出来给她的那股力量,如今充斥在他热情奔放的声音、闪闪发亮的眼睛,以及他身子里汹涌着的精力和智力里了。那一刹那,她一下子发觉自己的信心起了一道裂缝——通过这道裂缝,她看清了真正的马丁·伊登,出色非凡而无懈可击;正像驯兽人有时候不免怀疑自己的能耐一样,她这会儿也似乎有些怀疑自己的力量,生怕驯服不了这个人的野性。
“我爱的也是你,可不是他们,随他们怎么样,我不会感到难受。”他的口气是得意洋洋的。“因为我对你的爱情有信心,我不怕他们跟我作对。世间凡事都可能出错儿,爱情可错不了。爱情不可能出错儿,除非爱情本身是个弱者,半路上发起晕来,绊倒在地上。”
三十一
“你一个子儿也没了,马特,所以才不乘车。运动运动!”她想用鼻子轻蔑地哼上一声,可是不成,只发出了一声鼻音。“我来找找看。”
她在手提包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个五块钱的金币,塞在他手里。“我想起了,忘了你上次生日,马特,”她含糊地说,明知这借口是站不住脚的。
马丁的手不由自主地一把握住这块金币。在这同时,他却明白不应该拿,一时举棋不定,给弄得痛苦万分。这块金币就意味着食物、生命、体力和脑力、继续写作的力量,并且——谁说得准呢?——说不定他可以写出些好东西,换来许许多多金币。他在幻觉里,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刚完成的那两篇论文的原稿在闪闪发亮。他看到它们就在桌子下面,搁在那堆他买不起邮票的退稿的顶上,他看到它们的题目,就是他用打字机打的——《神秘的祭司长》和《美之发祥地》。他还没有把它们投到什么地方去过。这两篇论文,写得并不比他在这方面的哪一篇东西差。他要是买得起邮票就好啦!于是,他心里涌起对最后成功的信心,这是饥饿的有力的同盟者,他就迅速地把金币塞在口袋里。
“我会还你的,葛特露,加上一百倍,”他喘着气说,喉头抽缩得发痛,眼眶里顿时有些润湿了。
三十二
“不是为了名声,而是为了爱情,”马丁笑道。“爱情在你的宇宙里是好像没有地位的;在我的宇宙里,美是爱情的使女。”
勃力森登又怜悯又羡慕地望着他。“你真年轻,马丁好孩子啊,你真年轻。你能振翅高飞,可就是你的翅膀是用最薄的纱做的,上面用最好看的颜料敷的粉。别让这翅膀给火烤焦了。可是不用说,你已经让它们给烤焦了。总得有什么值得赞美的娘儿们,才会有这《情诗一束》,说起来真是可耻。”
“这部作品赞美了这位娘儿们,也赞美了爱情,”马丁笑道。
“因为——”勃力森登喝了一口糖水酒,满意地笑笑。“因为娘儿们不会放过你。她们会缠着你,直到你死为止,她们已经缠过你了,要不,我是个昨天才生下来的不懂事的娃娃。这回你再把我卡得气都透不过来也不顶用了;我的话一定要说出口。没问题,这桩恋爱对你是早年初恋;可是看在‘美’的分上,下回眼光放得准些。你到底跟资产阶级小姐打交道干吗呀?别去理睬她们。挑个顶呱呱的放荡不羁、热情如火的女人,她不贪生、不怕死,能爱上你就爱你爱到底。这种女人有的是,她们会乐意地爱上你,就像资产阶级娇生惯养的怯生生的小姐一样。”
“怯生生的?”马丁不服气地问。
“正是这么回事,怯生生的;把人家唠唠叨叨地教给她们的那套微不足道的道德观念唠唠叨叨地搬出来,并且没有勇气过真正的生活。她们会爱你的,马丁,可是她们更爱的是她们那套微不足道的道德观念。你需要的是放浪形骸的生活、自由自在的精神,是五光十色的大蝴蝶,而不是灰不溜丢的小飞蛾。啊,你也会厌倦她们,厌倦所有的女人的,那是说,要是你走了霉运,活得下去的话。可是你绝对活不下去。你不会回到船上去,回到海上去;因此,你会逗留在这些瘟疫窝般的城市里,直到一副骨头都烂掉,然后死去。”
三十六
又来了几个人,屋子里一片香烟雾,这时候,勃力森登挥起了挑战的红旗。
“这儿又有一块肥肉,等你下手啦,克拉斯,”他说,“一个冰清玉洁的青年,像恋人般热爱着赫勃特·斯宾塞。把他变成一个海克尔的信徒吧——就看你有没有本领。”
克拉斯仿佛如梦初醒的样子,眼睛像什么有磁性的金属般闪闪发亮,这时候,诺顿却同情地瞅着马丁,脸上带着女孩儿气的可爱的微笑,好像在说,会有人好好儿保护他的。
克拉斯直截了当地拿马丁开刀了,可是诺顿一步步插身进来,弄到末了,他跟克拉斯正面冲突起来,变成一对一的舌战了。马丁听着,真想擦擦眼睛,看看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不可能是真事呀,更不用说发生在市场街南面的工人区里啦。书本上的知识活在这些人的心里。他们讲起话来热情洋溢、劲头十足,智力的刺激使他们激动起来,就像他见过酒和怒火使有些人激动起来一般。他听到的可不是书本上的枯燥无味的哲学理论,不是康德和斯宾塞那班半神半人的神话式人物笔下的东西。这是活的哲学,有血有肉,体现在这两人身上,弄得他们脸色紧张、眉飞色舞。时常有别人插进来,而那些在场的人呢,都仔细地听他们讨论,手里的香烟熄了,满脸全神贯注的表情。
三十九
信写得没有热情。信上也没有愤慨的口气。可是从第一句到末一句,通篇带着痛心、失望的调子。她原以为他不至于干出这种事来。她原以为他已经克服了年轻时期的那股莽撞劲儿,以为自己对他的爱情,值得叫他认真地过正派的生活。如今她的父母可采取了坚决的态度,一定要解除婚约了。她不得不承认他们有理由这样做。他们俩的关系绝对不会美满。它一开头就是不幸的。可是她在全信中道出了一桩憾事,马丁认为,这是桩沉痛的憾事。“如果你早肯安心担任什么职位,努力做一番事业,那就好啦,”她写道。“可是结果并不如此。你过去的生活太放纵、太不正规了。我明白这不能怪你。你只可能凭你自己的性格和你早年的教养行动。所以我也不怪你,马丁。请记住这一点。这桩事只是做错了。父亲和母亲曾断言过,我们俩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说起来我们俩都应该高兴,因为发觉得还不算太晚。”……“不必再来找我了,”她在信结尾的地方写道。“再会面的话,徒然会叫我们俩不快,也会叫我母亲不快。我觉得,就照眼前的情形来说,我已经给了她老人家极大的痛苦和烦恼。我得过好久,才能弥补这一点。”
“你干吗不出门去,马丁?”葛特露恳求道。“出门去吧,到什么地方去找份工作,安顿下来。过后,等这件事全给人忘了,你再回来好啦。”
马丁摇摇头,可是一句解释话也不说。他怎样解释呢?他看到自己跟一家人之间在智力方面有一道可怕的鸿沟张着大口,不禁给吓坏了。他永远跨不过去,永远没法跟他们解释自己的观点——就社会主义这方面来讲,实在就是尼采的观点[2]。要叫他们理解他的态度和行动,英语的词汇根本不够用,再说,任何语言的都一样。他们心目中最好的循规蹈矩的行动,就他的情况来说,是找份工作。他们自始至终只会说这句话。他们的思想词汇里一股脑儿也只有这一点儿东西。找份工作吧!去干活吧!他姐姐一边讲着,他一边心想,这批可怜、愚蠢的奴隶啊。莫怪世界的主人是强者啦。奴隶们一心热中于自己的奴隶身份。一份工作,在他们心目中,就是一个金身偶像,他们朝它顶礼膜拜。
她出声地哭着,走了,他看她拖着笨重的身子,蹒跚地迈着步,感到一阵剧烈的悲哀袭上心头。他目送着她,觉得尼采哲学的理论大厦仿佛在颤动,摇摇欲坠了。抽象的奴隶阶级是无所谓的,等到一联系到自己的家里人,那可不大痛快啦。话说回来,如果说世上的确有一个奴隶被强者践踏在脚下,那这个奴隶就是他姐姐葛特露。他发觉自己的矛盾,不禁狞笑起来。他还自以为是个出色的尼采信徒呢,竟然一触动感情,就让自己的理性概念动摇起来——是啊,竟然被奴隶的道德观念本身所动摇,因为他对他姐姐的怜悯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啊。真正高贵的人是不屑怜悯和同情的。怜悯和同情原是在地下的奴隶营中产生的,无非是聚集在一起的伤心人和弱者的那份苦难和血汗生活的产物罢了。
四十
“你再坚持下去,你就非去叫警察来不可,这一来你的名字就会上报,”马丁冷冰冰地回答。“得啦,滚开,要叫警察就去叫吧。我可要跟罗丝讲句话。
“我要听你亲口说一声,”他对她说。
她脸色苍白,身子哆嗦,然而还是站住了,带着询问的眼光望着他。
“回答我在信上问的那个问题,”他提醒她。
诺曼不耐烦地想伸手阻拦,可是马丁立刻朝他眼睛一瞪,使他克制住了。
她摇摇头。
“这全是你自愿的吗?”他责问道。
“正是。”她声音又低又坚决,是慎重的口气。“正是我自愿的。你使我丢尽了脸,使我没脸去跟朋友们见面。我知道,他们都在议论我。我没有别的话跟你说了。你弄得我十分伤心,我永远不想再见你了。”
“朋友们!闲话!报上造的谣言!不消说,这一切的力量都不会比爱情更强!我不得不以为,你根本就没有爱过我。”
一阵红晕盖上她苍白的脸颊。
“过去的那一段事,难道你全忘了?”她有气无力地说。“马丁,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话。我跟一般人不一样。”
“你总明白啦,她不想跟你再有什么来往了,”诺曼脱口而出地说,拉了她就走。
马丁闪到一旁,让他们走过去,一边不知不觉地伸手在上衣口袋里掏烟草和棕色薄纸,其实口袋里根本没有。
四十一
马丁不止一次地庆幸勃力森登已经死了。他那么讨厌群众,可是在眼前,他最优秀和最神圣的一切全被群众任意糟蹋了。肢解“美”的工作每天在进行。国内每个笨蛋都争先恐后地乘机在报上大出风头,借着伟大的勃力森登的光,把他们那枯萎、渺小的自我在群众面前抛头露面。
马丁并不觉得好笑;他也不愤慨得咬牙切齿。他的反应是感到一阵深深的哀愁。他自己的整个世界,顶巅上是爱情,已经崩溃了,跟这一比,杂志界的崩溃和亲爱的读者群的崩溃又算得上什么呢!勃力森登对杂志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他,马丁呢,可得辛辛苦苦、白费力气地花了几年工夫,才叫自己明白过来。杂志界的内幕,正跟勃力森登所说的完全一模一样,甚至还要糟糕些。他安慰自己说,好在我已经“唱够”了,从此不干了。他好高骛远,把自己的大车拴在一颗星上,只落得掉在瘟疫横行的泥沼里。塔希提的幻景——明亮、可爱的塔希提——出现在他眼前的次数愈来愈多了。还有平坦的帕乌莫土群岛和高耸的马克萨斯群岛[3];他这一阵时常想象到自己搭着做买卖的大帆船或者轻巧的小快船,趁黎明时分在帕皮提[4]溜出环礁,开始漫长的航程,穿过产珍珠的珊瑚岛群[5],直上奴加希伐岛[6]和泰奥海伊湾[7],他知道,塔马利会在那儿宰了一口猪来欢迎他的光临,塔马利那些戴着花环的女儿也会在那儿抓住了他的手,唱啊笑的给他戴上花环。南海在召唤他,他明白自己早晚有一天会应召而去的。
四十二
她不作声,只顾坐着,眼睛笔直地望着前面,眼眶里没有一滴泪水,身子一动不动,可是喉头直发痛,这马丁深深地觉察到,使他自己的喉头不禁也发起痛来了。他后悔讲了这一番话。跟她给他的东西一比,他给她的东西多庸俗啊——大不了是些钱。他给她的是身外之物,是可以一点不关痛痒地拿来送人的东西,可是她奉献给他的却是她自己,外加屈辱、羞耻、罪过和她对幸福的一切想望。
马丁很欣赏这场开打,过去那股好打架的劲头又油然而生了。可是这股劲头立刻消逝了,他被一阵深沉的哀愁压得气都透不过来。他觉得自己老了不少——比他过去结交的那批随随便便、无忧无虑的年轻伙伴不知要大几百岁。他跑得太远了,远得回不来啦。他们这种生活方式,也就是他自己过去的那一种,如今可叫他感到厌恶了。他对这一切全感到失望。他变成个外路人了。廉价啤酒喝在嘴里觉得乏味,他觉得跟他们在一起也同样乏味。他离开他们太远啦。成千上万本打开着的书本,像道鸿沟般横在他们和他之间。他自动地亡命他乡。他在辽阔的思想王国里走得太远,只落得回不了家乡。可是话得说回来,他还是个人,他那要伴儿的合群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他没有找到新的家乡。他那帮朋友不了解他,他自己的家里人不了解他,资产阶级不了解他,而这个坐在他身边的姑娘,他十分尊重的姑娘,也同样地不了解他,不了解他对她的尊重。他反反复复地思量着,哀愁里平添了沉痛的成分。
四十三
他这可不是在吹嘘,也不是卖弄。他只有一个动机:要她高兴,要她为他骄傲,要证明她对他始终抱着信心是正确的。她走进外间,把书搁在家用《圣经》上面。她房客写的这本书是件神圣的东西,是友情的象征。它冲淡了他曾经当过洗衣匠这回事所给她精神上的打击,尽管她一句也看不懂,她以为每一句都是了不起的。她是个单纯、实际、勤劳的女人,然而却生来富有十分坚强的信念。
金钱源源而来,名声愈来愈响;他像颗彗星般在文学界倏地出现,可是他对自己所引起的轰动,却不太感到兴趣,反而觉得好笑。有一桩事叫他想不通,这是桩小事,外界如果知道只是为了这样一桩小事,也会想不通的。他把这桩小事看作天大的大事,外界可不会这样,只会想不通为什么他会想不通。勃朗特法官请他去吃饭啦。就是这样一桩小事,换句话说,这还只是这桩小事的序幕,这桩小事不久就会变成大事的。他当面侮辱过勃朗特法官,待他非常恶劣,可是勃朗特法官在大街上碰见他时,请他去吃饭。马丁不禁想起在摩斯家碰见勃朗特法官的那不少次,那时候,他可没有开口请他吃饭。他问自己说,他当时为什么不请我去吃饭呢?他又没有变过样。还是那同样的马丁·伊登。不同的地方在哪儿呢?因为他过去写的东西在书本上刊出了吗?可这是早就完工的作品呀。这又不是他后来写的。就在勃朗特法官抱着一般人的看法,讥笑他的斯宾塞和他的智力的时候,这些作品就已经完工啦。因此,勃朗特法官请他去吃饭,不是为了他的什么真正的价值,而是为了一种完全虚构的价值。
四十四
请他吃饭的人真不少,有些他答应了。有些人为了要请他吃饭,特地托人介绍,跟他认识。他尽想着这桩愈化愈大的小事,还是想不通。伯纳德·希金波森也请他去吃饭啦。他更想不通了。他想起那些饿得走投无路的日子,那时候谁也不来请他去吃饭。那时候,他才想吃饭想得慌呢,那时候,因为没有饭吃,弄得手足无力、头昏眼花,光因为挨了饿,体重都减轻了。矛盾就在这里。他想吃饭的时候,谁也不来请他吃,如今他吃得起成千上万顿饭,胃口也愈来愈差了,人家可偏偏一次次地硬来请他。什么道理呢?这里头没有公道,也不是由于他本身的价值。他始终没有变呀。他所写的那些作品当时就全完工了。摩斯先生和摩斯太太责备他是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个懒鬼,还借了罗丝的嘴,怂恿他进一家写字间去当文书。这还不算,他们明明知道他已经完工了好些作品。罗丝把他的一篇篇稿子转交给他们过。他们看过的。正是因为这些作品,他的大名才登在每张报上,而正是因为他的大名登在每张报上,他们才来请他吃饭。
四十五
这圈儿的中心是“早就完工的作品”这句话;它像条千年不死的蛆虫般咬啮着他的脑髓。他早上醒过来就想到它。晚上睡梦里,它还是折磨着他。凡是四下生活里发生的事,一通过他的五官,就马上跟“早就完工的作品”这句话联系起来。他循着冷酷无情的逻辑途径推理,得出结论,自己是个无名小卒,是一无是处的。那个流氓马特·伊登,和那个水手马特·伊登曾经存在过,是过去的他;可是那位名作家马丁·伊登,却并不存在。名作家马丁·伊登不过是大众头脑里升起的一个幻象,由大众的幻想把它塞进流氓兼水手马特·伊登的肉身。可是这骗不了他。他又不是什么太阳的神明,需要大众来顶礼膜拜,用饭食供奉。他明白不是这么回事。
他们好半天默默无言地坐着,她绝望地思量着,他呢,默想着自己那份逝去了的恋情。他如今才明白,自己没有真正爱过她。他一向爱的是一个理想化的罗丝,一个他一手创造的天仙,他自己的爱情诗里的那个光芒万丈的女神。那个真正的资产阶级小姐,罗丝,凡是资产阶级的弱点她全有,又怀着资产阶级那不可救药的褊狭心理,他可从来没有爱过。
“我病了,病得很重,”他打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说。“直到眼前,我才明白自己的病重到什么程度。我身子里失去了什么。我一向并不害怕生活,可是从来想不到会对生活感到餍足。我已经尝够了生活中的一切,使我对什么东西都没有欲望了。要是还有的话,我现在就会要你了。你看我的病重到什么程度。”
他把脑袋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好像一个在哭的孩子,透过瞳孔上蒙着的一层泪水,迷迷糊糊地望着太阳光,一时忘了自己的悲哀,马丁看见自己眼睑里出现一丛丛草木,有热辣辣的阳光光辉灿烂地从枝叶间穿过,也不禁忘了自己的病、眼前的罗丝和一切。这堆绿色的树叶,可并不使人感到平静。阳光太强烈、太耀眼了。这阳光使人看得眼睛发痛,然而他还是看着,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睡得很安宁。他没有翻过一次身,也没有做梦。睡眠在他就等于忘了一切,每天醒过来,他总感到遗憾。生活叫他烦恼、厌倦,时间是个讨厌鬼。
四十六
这一想,他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的处境万分绝望。他清清楚楚地看出自己正待在死荫的幽谷[4]里。他浑身的生命力都在消失,衰微,走向死亡。他发现自己睡的时间很长,而且巴不得睡觉。从前,他不喜欢睡眠。睡眠使他宝贵的生活时间受损失。二十四小时里睡上四个钟点,就等于被剥夺四个钟点的生活。他从前多怨恨睡眠呀!如今他怨恨的可是生活了。生活并不美妙;他觉得嘴里尝到的生活的滋味没有甜头,反而发苦。他的危机就在这里。凡是生物没有了活下去的欲望,那就很可能在走向死亡了。有些淡淡的求生的本能在他身子里活动着,他明白非出门不可。他朝屋子里四下扫了一眼,想想理行李真是桩负担。也许还是等到最后关头再理的好。他眼前可以去采购一套行装。
有一回,他想摆脱这昏昏欲睡的状态,就打起精神来,走到前面水手舱去跟水手们去打交道。可是,跟他自己住在水手舱里时的情形一比,好像现在的水手也换了一路人了。他在这些脸容呆板、思想鲁钝的畜生般的人和自己之间,找不出共通的地方。他失望了。在社会的上层,谁也不拿他当马丁·伊登本身来欢迎他,可是他又不可能回到那些跟他同阶级的人那儿去,他们过去却是欢迎他的。他可不欢迎他们。他看不惯他们,跟他看不惯那批愚蠢的头等舱旅客和无法无天的年轻人一样。
他吃罢了晚饭,在甲板上待到很晚,可是这样也没有用,因为,他下去回到舱里,还是睡不着。他连这种暂时停止生活的事也做不到了。这实在太不像话了。他开了电灯,打算看书。有一本是史文朋的诗集。他就躺在床上,随手翻着,翻着翻着,他突然看得津津有味了。他看完了那一节,打算继续看下去,跟着又回到原来的这一节。他把书合在胸膛上,思索起来。这就是啦。正是这么回事!奇怪,过去他就从来没有想到过。人生的意义就在这里;他一向飘飘忽忽地朝这方向走着,如今史文朋来指点他,这正是条痛快的出路。他需要安息,而安息正在这里等着他呢。他望望那开着的圆窗。好,正够大。好几个星期来,他第一回觉得高兴了。他总算找到了治疗自己病痛的良方。他拿起书来,慢慢地朗诵那一节:
舍弃了对生命的热恋,
摆脱了恐惧和希望,
我们以简短的献言
感谢冥冥的上苍:
幸喜生命总有尽期;
死去的长眠不复起;
纵使细流常逶迤,
也会平安归海洋。[5]
他又朝那开着的圆窗望望。史文朋提供了解答。生活是要不得的,或者不如说,生活变得要不得了——叫人再忍不下去了。“死去的长眠不复起!”这一行诗打动了他,叫他深深感激。这是宇宙间的无上功德。当生活变得又痛苦又叫人厌倦的时候,死亡就会前来哄你睡去,一睡不醒。他还等些什么呀?走的时候到啦。
他那不听话的手脚拍击、摆动起来,痉挛似的一忽儿动,一忽儿停,力量薄弱得很。可是他到底战胜了自己的手脚,战胜了使它们拍击、摆动的求生意志。他沉得太深了。尽这副手脚干,也永远升不到水面上来了。他觉得仿佛懒洋洋地浮在一片梦幻般的大海上。四下是一片五色缤纷的光辉,沐浴着他,覆盖他的全身。这是什么呀?这仿佛是座灯塔;可是这座灯塔就在他自己的脑袋里头——一片闪烁、耀眼的白光。光一闪闪地愈闪愈快。猛听得一阵隆隆声,响了好半天,他觉得,自己仿佛在一道望不见底的大楼梯上滚下去。眼看快滚到底了,他掉到黑暗中去啦。他只知道这么些。他掉到黑暗中去啦。他刚知道这么些,就什么都不知道了。